公司注册下来之前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关于新办企业开办费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二)《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中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三)《**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
第五条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公司注册下来之前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因此,公司注册下来之前的费用,如果是属于筹办期费用的,是可以作为开办费进行扣除的.
不能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进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支付的运输费,人工费等相关费用;
2、规定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而费用.
3、为培训职工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支作为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备款项所支付的利息;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费用应由投资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