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烧香的历史源远流长,可分为三个时期。
1、以汉武帝为界,前面为期,可称初始期。其间,所烧的香有以下几种:柴,玉帛,牲体,香蒿,粟稷等。
烧香的作用是的,用来祭祀。烧香行为由国家掌握,由祭司执行。
周人升烟以祭天,称作“禋”或“禋祀”。《诗·周颂·维清》:“维清缉熙,文王之典,肇禋。”笺:“文王受命始祭天。”即是说,这种祭制始于周文王。
其具体祭法为:将牺牲和玉帛置柴上,燃柴升烟,表示告天。《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熈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注:“禋之言烟。”“三祀皆积柴实牲体焉,或有玉帛,燔燎而升烟,所以报阳也。”疏:“禋,芬芳之祭。”(用《十三经注疏》本,下同。)
可见,所谓禋祀,一是点火升烟,二是烟气为香气。以香烟祭神,那么这就是后世所谓“烧香”了。
这一期,香事有以下特点:一是香品原始,为未加工的自然物,还不是后世正规意义上的“香料”(树脂加工而成);二是自然升火,不用器具如后世的“香炉”;三是专用于祭祀,而祭祀由国家掌握,即,烧香还没有生活化,民间化。明周嘉胄《香乘》引丁谓《天香传》谓:“香之为用,从上古矣。所以奉神明,可以达蠲洁。三代禋祀,首惟馨之荐,而沉水熏陆无闻也。其用甚重,采制粗略。”
2、第二期,从汉武帝到三国,可称引进期。汉武帝于中国香事的发展,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其一,武帝奉仙,为求长生,是神就敬,而打破了以往“香祭祭天”的垄断。
其二,武帝时期香品渐走向实用化,如置椒房储宠妃、郎官奏事口衔舌香等,打破了香必用祭的垄断,使香进入生活日用。
其三,也是重要的一点,武帝大规模开边,就在这一时期,产自西域的真正的“香料”传入中国。《说郛》卷35引宋·吴曾《能改斋漫录》称:“又按汉武故事亦云,毗邪王杀休屠王,以其众来降。得其金人之神,置甘泉宫。金人者,皆长丈余,其祭不用牛羊,唯烧香礼拜。然则烧香自汉已然矣。”此外,武帝曾遣使至安息国(今伊朗境内),《香乘》卷二引《汉书》称:“安息国去洛阳二万五千里,北至康居,其香乃树皮胶,烧之通神明,辟众恶。”树皮胶,即树脂,是为真正的香料。
3、第三期,是普及期。香的走向普及,是隋唐以后的事。普及的原因有二:一是“西(域)香”由“南(两广、海南)香”所取代。“迨炀帝除夜,火山烧沉甲煎不计其数,海南诸香毕至矣。”(《香乘》卷1)南香的大量涌入,使香的价格降低,为普及提供了物质准备。二是佛道二教从六朝以来大发展,轮番跻身于国教的地位;二教尚香,“返魂飞气,出于道家;旃檀枷罗,盛于缁庐。”(颜氏《香史序》)从而,信徒汹汹,风气大展,造成烧香走向普及。只不过,这时固有儒教还与释道二教时相对抗冲突,传统士人抵制特别是佛教,而使繁盛的香事略为减色。
迨至宋代,三教融合,烧香之俗,也便御风而行,为大家一致崇尚,士人拜祭孔子时也烧起香来。这就出现了本文一开头所讲那种局面。明屠隆总结道:“香之为用,其利薄。物外高隐,坐语道德,焚之可以清心悦神。四更残月,兴味萧骚,焚之可以畅怀舒啸。晴窗塌帖,挥尘闵吟,温灯夜读,焚以远辟睡魔。谓古伴月可也。红袖在侧,秘语谈私,执手拥护,焚以熏心热意。谓士助情可也。尘雨闭窗,午睡初足,就案学书,啜茗味淡,一炉初热,香蔼馥馥撩人。更宜醉筵醒客。皓月清宵,冰弦曳指,长啸空楼,苍山极目,未残炉热,香雾隐隐绕帘。又可祛邪辟秽,随其所适,无施不可。”
香与美已融合为一,大量诗文专门写香。兹举北宋陈与义(字去非,与黄庭坚、陈师道齐名)的《焚香》为例:
明窗延静书,默坐消尘缘。
即将无限意,寓此一炷烟。
当时戒定慧,妙供均人天。
我岂不清友,于今心醒然。
炉香袅孤碧,云缕霏数千。
悠然凌空去,缥缈随风还。
世事有过现,熏性无变迁。
应是水中月,波定还自圆。
无限心意情怀,寓寄一炷烟中,人生喜怒哀乐乃至形而上的追问与探求均在此找到出路,于是也就难怪世事变迁而熏性是不改的了。噫!香已经完全渗透内化到人的精神之中;这种渗透是那样的深,以至到了民国年间,林语堂还津津乐道,在《生活的艺术》中专门辟一章向美国人介绍中国的焚香,前面明代屠隆的一段话,就是转引自林氏这本书的第六章。
由于有了真正的香料,使武帝时的香事变得格外繁盛起来,后世野史笔记屡称不绝。什么焚“月支神香”解除长安瘟疫(《香乘》卷8),燔“百和之香”以候王母(《汉武外传》),用东方朔“怀梦”香草在梦中与李夫人相见,直至烧“返魂香”使李夫人还魂--这个传说还传到日本(见《源氏物语》)第48回)。
香事繁盛,香具应运而生,不久,中国个香炉也发明出来了,称为“博山炉”。传说上面还有刘向的铭文:“嘉此王气,崭岩若山。上贯太华,承以铜盘。中有兰绮,宋火青烟。”(见《香乘》卷38)。刘向为宣帝时人。从此,香品与香炉配,使中国的香事进入一个新阶段。
然而,从武帝时引入西域香料始,降及东汉三国,在这三百多年间,香的使用还于宫庭和上层贵族之中,极为名贵,难得进入寻常百姓之家。《香乘》卷2引《五色线》称:“魏武与诸葛亮书云:今奉鸡舌香五斤,以表微意。”为馈赠之礼品。又《香乘》卷7引《三国志》称:“魏武令云:天下初定,吾便禁家内不得熏香。”足见焚香即使在宫庭中也还是一种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