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销毁是保护机密信息的必要措施,需根据档案类型、数量和敏感度选择合适的方法,如物理销毁法、数据擦除法、热处理法和物理破坏法等。销毁过程需严格控制并记录,以确保信息不泄露且销毁工作有效。
热处理法:
热力处理:将档案放在高温高压设备中进行热解处理,使其变成灰烬。
化学处理:使用化学试剂进行高温化学处理,使档案中的纤维和墨迹彻底分解。
档案销毁方式:
档案可以送到指定造纸厂化成纸浆,这是销毁大批量纸质档案为常用的一种方式;数量少而又具有机密性的档案应当先用碎纸机打碎再作处理;以磁带磁盘、光盘等为载体的档案,可以采用物理删除、格式化或焚烧等方式销毁。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进行销毁,都必须严格坚持两人以上监销的原则。监销结束,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方式、销毁日期。已经销毁的科技档案,应在目录上注销,并对排列顺序进行相应调整。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机关档案部门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档案的档号、文号、责任者、题名、形成时间、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时间和销毁时间等内容,按档案工作协调机制报请审核批准;
(二)机关分管档案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办公厅(室)负责人、档案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档案部门经办人、相关业务部门经办人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机关档案部门组织档案销毁工作,并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档案销毁后,应当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销毁清册应当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