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鉴定可以销毁的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机关档案部门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档案的档号、文号、责任者、题名、形成时间、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时间和销毁时间等内容,按档案工作协调机制报请审核批准;
(二)机关分管档案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办公厅(室)负责人、档案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档案部门经办人、相关业务部门经办人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机关档案部门组织档案销毁工作,并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档案销毁后,应当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销毁清册应当保存。
档案文件销毁的三种方法:
1. 机械粉碎:采用粉碎机械进行粉碎,纸质文档变成纸条或者成小碎片。对于小批量的资料可以采取自己机械粉碎,让信息不外流。
2. 熔浆再生:将废旧的纸再次熔为纸浆,再造新纸。对于一般的书籍,报纸,纸板等不含涉密信息的资料、文件、文档、档案适用。
3. 焚烧处理:采用专业的焚烧炉对资料进行焚烧(城区禁止随意在空地进行焚烧)。适用于任何条件的涉密文件、保密资料、机密档案的销毁。
档案文件销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确保机密信息不被泄露,保障国家和企业的。
不同的销毁方式具有各自的优点和局限性,选择合适的销毁方法需要根据文件类型、数量和等级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除了选择正确的销毁方式,还需要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销毁过程的可控。
现在文件在人们的生活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许多的东西都是通过文件的形式传递到我们身边,但是文件不是一直有用的,当文件过时之后,可能就需要对文件进行处理,文件销毁专门针对人们的这种需求,来帮助人们处理各种不同类型需要解决的文件,以使人们能够更好地处理那些需要销毁的文件,这就需要人们事先对文件销毁的流程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