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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潼南县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我们提供一站式服务

    2024-11-28 09:00:02 169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予以许可的条件:

    申请单位应当具有以下与许可范围相适应,并且满足生产需要的资源条件:

    (1)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等;

    (2)工作场所,包括场地、厂房、办公场所、仓库等;

    (3)设备设施,包括生产(充装)设备、工艺装备、检测仪器、试验装置等;

    (4)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施工方案、检验规程等;

    (5)法规标准,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具体资源条件和要求,根据设备类别分别见《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及其附件。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

    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在用的YSP-15型、YSP-10型、YSP-5.0型、YSP-2.0型、YSP-0.5型钢瓶,自制造日期起,次至第三次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的检验周期为3年;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

    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5年检验一次。

    长输管道

    年度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进行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验。

    检验:新建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检验。

    公用管道

    年度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进行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验。

    检验: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8年,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中压燃气管道、GB2级管道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12年,以PE管或铸铁为管道材料的管道检验周期不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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