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茅台酒工艺被确定为国家机密加以保护。2001年,茅台酒传统工艺列入首批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批准将“茅台酒传统酿造工艺”列入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2001年3月29日,茅台酒被批准为“原产地域保护产品”。2013年3月28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调整“茅台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称和保护范围。
茅台酒厂区建于赤水河上游,水质好、硬度低、微量元素含量丰富,且无污染。峡谷地带微酸性的紫红色土壤,冬暖夏热、少雨少风、高温高湿的特殊气候,加上千年酿造环境,空气中充满了丰富而独特的芳香。
1929年,继成义、荣和之后,在茅台镇又出现了第三家茅台酒坊——衡昌酒厂,它是由贵阳商人周秉衡创设的。建厂之后,虽有窖坑17个,但因流动资金不足,年产量只有几千斤。1938年,衡昌酒厂并入资本家赖永初为首组织的大兴实业公司,1941年周秉衡为了赔赏其子周扶常亏损大兴公司的2万多银元,将衡昌酒厂卖给赖永初,厂更名为恒兴酒厂。
1915年以前,两家茅台酒厂产量不过1万公斤左右,自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奖后,需求量大增,两家茅台酒的产量增加一倍多,加上新建的恒兴酒厂的产量,每年产酒都在2.5万公斤以上。
系统梳理中华古代酒礼的演变、茅台镇及赤水河流域的酒俗文化,茅台酒礼与中国传统酒礼的关系及其表现形式;建立规范、完整的茅台祭祀礼仪,依托“茅草台”,开展二十四节气祭祀活动,对“端午敬麦”“茅台酒节”典礼仪式进行挖掘、丰富和拓展;创新文化表达方式,形成沉浸式体验酒文化,规范品鉴文化,打造“茅台宴”“茅台酒道表演”“茅台饮酒礼仪”;注重消费者饮酒动机、演变特征和饮酒感受,强化酒在实现人文精神和生活方式中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