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看来虽然废旧木材的回收对我国有着很大的经济帮助和环境保护,但是目前我国废木材回收再利用却很低。根据了解,大部分的废旧木材在使用一次之后就会当作建筑材料垃圾被丢弃,能够重新回到生产在加工的过程占了极少数。原因其实也就是在企业生产的过程中并没有把废旧木材作为重要的原料来源,有些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把这些废旧木材在进行加工、拆卸、切割及分拣等各类工序进行过程中就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但是使用原木直接进行加工就可以省去这些不必要的成本,这也是导致现在废旧木材利用率太低的一个现实依据。
在目前木材资源很缺失的情况下,更应该注重废旧木材的回收利用,建材家具废旧产品再利用的空间是很大的。以木制建材为例,废旧木制品经加工可形成木地板、踢脚线、强化复合地板基材、再生纸等,细碎的木料则可经加工制成指接板、夹板等,有效减少新木材的使用量。
废旧木材回收范围主要包括建筑物拆下的檩条、梁、柱、实木门窗框架,实木托盘、实木包装箱,实木家具面板及框架料和实木地板等。
废旧实木类木材品种较多,因使用环境及使用年限不同,品质差异较大,有些略带腐朽,有些有各种孔洞或虫害,有些回收的实木材料品质与新木材相当。另外,各种回收的废旧木材的规格大小差异也较大。
废旧木材是指已经完成原来使用功能后而被废弃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来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业产出的加工剩余物,运输业及包装业产生的废弃木质材料(如木质托盘、包装箱板、集装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园等地绿化过程中修剪树木产生的枝丫材与灌木,房屋建筑与拆迁产生的废旧木材,家庭及办公用木制品更新换代所产生的废旧家具(如桌椅、床、书橱、橱柜、木沙发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经过防腐、阻燃处理的废弃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铁路用枕木及输变压电用电杆等。废旧实体木材主要包括废旧家具、实木地板、门和窗户的边框、建筑工地上废弃的建筑木方、实木托盘、实木包装箱、房屋的檩条、梁、柱等。废旧实体类木材占废弃木质材料总量的2/3以上,其数量也相当可观,由于这些木材仍然在力学强度和功能上仍然保留着实体木材的性能,若对其合理有效利用,加工出的产品附加值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