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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代开休学证明代开医疗诊断证明,代开住院病历大病历

    2024-11-30 01:54:01 72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医疗机构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病案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复制的病历资料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制: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医疗机构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

    医院病历证明的开具需要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会诊意见等病历资料原件;

    2.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等病历资料原件;

    3.对医疗器械、药品等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等与医疗事故鉴定有关的材料。

    医院病历保存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病历分为三种:

    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

    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

    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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