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医院诊断证明须知 1.需要开具证明书的患者应排相关科室专科号、分诊、候诊。 2.医生依据病人病情、近期化验开具诊断证明,并书写病历。 3.患者持机打诊断书到门诊一楼总服务台,由护士审核后加盖医院诊断专用章,手写、涂改、无医生签字的证明书均无效。 4.急诊开具的证明书在急诊分诊台盖章。 5.不能补开证明书,休假日期一律从当日算起。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出院证明只是病例中的一项。出院病例排列顺序如下: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讨论)--会诊记录--手术计划--同意书(包括所有病人或家嘱签字的文件)--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麻醉记录--产科记录--特殊观察表--特殊检查单--器械检查单--常规报告--体温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婴儿记录--质量评分表--其他(蕞后为住院证)
体检报告注意事项 1.核对个人信息 在查看体检报告之前,一定要核对个人信息,确保体检报告是您的。如果发现个人信息有误,需要及时联系体检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更正。 2.仔细阅读体检报告 体检报告中包含了很多指标和数据,需要仔细阅读,了解自身身体状况。如果对某些指标或数据不理解,可以咨询医生或者体检中心的工作人员。 3.定期体检 体检只是了解自身身体状况的一个手段,定期体检可以帮助我们及时发现身体问题,及时进行。建议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以保障自身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