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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秦淮代开医疗诊断证明,拥有良好的行业口碑

    2024-11-29 07:00:01 12649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病历服务:

    病假条、CT/B超检查报告、怀孕证明、诊断证明、各项病例单据;

    病历单、诊断证明书、疾病处理意见书(病假条);

    门诊/住院缴费票据、用药费用明细清单等。

    一般慢性疾病,需由员工先填写病假申请单,待到医院就诊后再由员工本人亲自将病假单提交给单位;如有突发性急性疾病,单位应允许员工先行就诊,事后再补交病假单。

    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疾病诊断证明出具办法

    为了方便病人就医,在保障病人隐私的同时提高服务效率,规范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开具,特作如下规定:

    一、患者门诊、住院病人疾病诊断证明书开具后应3日内在门诊服务台盖章(包括门诊休息一个月以上的假条)

    二、门诊病人就医完成后需要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的,医师应当核实病人身份写疾病诊断证明。一个月以上的假条需有科主任签字并盖章确认。门诊服务台应核对疾病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及有效身份证明(驾照、等)后,在门诊就诊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书上盖骑缝章。门诊医师应当主动提醒患者及时复诊,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并盖章。

    三、原则上不同意补疾病诊断证明,尤其是假条,特殊情况下,确需补病假条时应注意:

    1.患者就诊补假时,诊治医师必须在门诊病历上写清楚病情、休假等情况;

    2.补病假条时,病假条上日期为此次来院就诊日期,建议休假时间应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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