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证明是指疾病诊断证明、病假证明、死亡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由具有医生执照的医生开具的证明。门诊医师要严格按照病情开写诊断、病休证明,并将其记录于病历。严禁开人情假条。急诊患者的病休证明一般不得超过3天。证明盖章时须持挂号证(或小病历)在假期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一般不补开病休证明。凡属诊断证明(用于退休、离休、调换工种、意外事故等,须持有关单位证明信和病历,由本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开写,方可盖章。
出具《医学诊断证明》的规定
1、临床医师要严格依法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必须由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证明,诊断证明填写齐全,对所出具的诊断证明负有法律责任。
2、特殊诊断证明,如涉及司法、计划生育、伤残等,需要持相关单位介绍信,医师方可按规定出具诊断证明,科主任要审核签名。
3、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严禁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证明文件,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4、不能以患者主诉、症状、体征、描述等非规范的医学诊断出具诊断证明。死亡、病情介绍等禁止使用诊断证明单。
5、出具的诊断证明必须与病历中记录一致,住院患者到医务科,门诊患者到门诊部审核盖章后方可有效。
出院记录,是患者住院诊疗经过的小结,便于以后复诊时参考。也叫出院小结。
首先是医院名称...、患者姓名、科别、床号、住院号,再是如下:
1、入院、出院日期,住院天数。
2、入院时病情摘要及入院诊断。住院期间的病情变化及诊疗经过。
3、出院时情况,包括出院时存在的症状、体征、疾病的恢复程度、后遗症等。
4、出院诊断。
5、出院医嘱:包括注意事项和建议,带回名称、数量、剂量、用法。
6、出院记录在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写在门诊病历上的住院经过亦可参考以上要求,但需更加简明扼要,并记录各种主要号码,如住院号、CT、MRI、X线号等。
休学病历证明格式范文
就诊日期:
主诉:
现病史:
以往史:
遗传史:
过敏史:
辅助检查:
体格检查
初步结果:
建议:
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