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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汽车绿本抵押贷款,热忱服务新老客户

    2024-11-28 02:06:01 182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属于单位的加盖公章在相关窗口办理就可以了。

    解除登记所需资料和流程跟登记一样。

    申请车贷汽车抵押贷款服务所需条件和材料:

    1、拥有稳定职业,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2、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

    4、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

    5、身份证(非本地户口客户提供有效期内暂住证或居住证)

    6、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二)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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