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算是对工程项目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所做的计划。它可以通过货币形式来对工程项目的投入进行评价并反映工程的经济效果。它是加强企业管理、实行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施工计划的依据;也是工程招投标报价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
工期定额的工期一律以日历天数为计算单位。单位工程的工期是指基础工程破土开工之日起,完成全部工程或定额子目规定的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全部日历天数。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造成的工程停工,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准,可按实际停工和处理的天数顺延工期;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建设(发包)单位签证后,可按实际停工天数顺延工期。 实行冬季施工地区,由于施工技术不允许或经济不合理,不能继续施工的,经建设(发包)单位同意,可按实际停工天数顺延工期,但顺延天数,II类地区不得超过采暖期40%。III类地区不得超过50%。
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施工合同(工程合同);
(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5)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
(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7)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
(9)其他依据。
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
竣工结算是反映项目实际造价的技术经济文件,是开发商进行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每项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在向开发商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竣工图纸的同时,都要编制工程结算,办理财务结算。
工程结算一般应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开发项目的竣工决算是以竣工结算为基础进行编制的,它是在整个开发项目竣工结算的基础上,加上从筹建开始到工程全部竣工发生的其他工程费用支出。竣工结算是由承包商编制的,而竣工决算是由房地产开发商编制。通过竣工决算,
一方面能够正确反映开发项目的实际造价和投资成果;
另一方面通过竣工决算和概算、预算、合同价的对比,考核投资管理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积累技术经济方面的基础资料,提高未来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