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风险措施
尽职调查:在接受商业承兑汇票之前,应对承兑人的信誉和资金状况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确保承兑人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签订书面合同:在接受商业承兑汇票时,应与承兑人或出票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谨慎背书转让:在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时,应谨慎选择被背书人,确保其信誉良好且具有支付能力。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接受的商业承兑汇票进行风险评估和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风险。
付款人
即对商业汇票金额实际付款的人。其有以下情况:A、在出票人是债务人时,其相对债权人成为票据收款人,相对债权人可持票向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提示承兑,由该银行从出票人的银行存款中代为付款,出票人是实际付款人;或者根据与出票人的约定,该债权人向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的其他工商企业提示承兑,该工商企业向该债权人付款并成为实际付款人;B、在出票人是债权人时,其相对债务人收到票据后,可持票向其开户银行提示承兑并供应充足的资金,由该银行从该债务人的银行存款中向出票人代为付款,该债务人是实际付款人。
与银行汇票等相比,商业汇票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只有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合法的商品交易,才能签发商业汇票。除商品交易以外,其他方面的结算,如劳务报酬、债务清偿、资金借贷等不可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与银行汇票等结算方式相比,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也相对较少。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以及背书人、被背书人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个人、法人的附属单位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以及虽具有法人资格但没有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都不能使用商业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