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往医院进行门诊的诊断,由医生判断是否适合参加体能测试。
2、如医生认为不适合参加体能测试,出具一份相关证明。
3、拿到医生出具的证明后,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4、将填好的申请表和医生的证明一并提交给学校的教务处或体育部门。
5、等审核结果。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
因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本标准的学生,填写《免予执行申请表》。
开具免体证明就是为例规避体育考试。一般‘免体’的原因是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或扭伤、骨折等外伤等情况。如果符合这些要求可到当地三甲医院,联系对应可是医生。符合条件的医生是可以开具免体证明的。如果不符合医生也不会开具免体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