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其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一般是1000元)。
4.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商标公证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到公证处:
转让受让双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转让方或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转让方或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 ,应提供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商标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转让方的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多人共有的商标需提供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已经许可第三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提交被许可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不经过注册,致命的弱点是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就是说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这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也导致商标代表一定商品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
商标作用三:资产中的重头戏
商标的评估价值能增加企业的总资产额,而且越高价值的品牌越能体现出该商标的影响力和企业的经营情况,间接反映出消费者对该商标所标示商品的接受程度。
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还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