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由担保人为施工方(申请人)向业主(受益人)提供的,保证施工方履行工程建设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的保函。如果承包商不履行合同,业主可要求保证人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偿。担保公司提供的履约保函一般为有条件的保函,即在业主提出索赔时必须提供承包商违约的证明,保证人核实后才承担保证责任。履约保证担保也可以适用于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供货合同的履行。
预付款保函:是指担保人(保证人)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施工方)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发包方)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预付款保函在国际承包业务中使用时,是由承包人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则由银行向受益人退还该款项。
资料名目(共计一式两份)
1、招标文件(保函格式 标底价,工期,评标方式,工程内容,保函比例等)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未签订可不用提供)
4、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年检过的)
7、贷款卡
8、企业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年检过的)
9、企业资质证明
10、近期财务报表,前三年的审计报告
11、企业章程
12、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13、税务登记证(国、地正副本)
14、既往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
15、申请书 协议等法律资料由我方提供
要求:年检过的 全部盖公章 严格按份数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