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是地质勘查工作的简称。广义地说,一般可理
解为地质工作的同义词,是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重点有所不同的调查研究工作。按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地质勘查工作之分。 [1]
岩土勘察的目的是为拟建物施工图阶段的基础设计与施工提供工程地质依据,根据拟建筑物的工程特征、地基土的工程地质条件,对场地地基土的利用、整治、改造提出方案,并对其进行技术、经济方面的分析和论证。
查明工程影响范围内地基土的地层结构、岩土类别、埋藏条件、分布规律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并评价其工程特性。查明基岩浅埋区覆盖层厚度及基岩风化层厚度、破碎程度;
查明拟建场地内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及其特性,并对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作出评价;查明场地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暗渠、暗塘、地下障碍物、防空洞、旧基础、孤石、甲烷等) 及分布范围,分析其对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整治建议;对基坑开挖的支护方法和降水措施提出建议,对开挖可能导致的岩土问题(如流砂、突涌等)进行预估,提供深基坑围护设计、施工所需的各种参数;
在实际勘察过程中,经验告诉我们,遇到埋藏较浅且工程地质性质好的密实碎石土及岩石地基,勘探孔深度可稍浅,(当然按权限该上报审批的进行上报审批)而遇到工程地质性质差的淤泥、淤泥质土及松散填土地基,勘探孔深度要深, 直至达到要求。这就是说,岩土工程问题的解决过程,实际上是在理论的指导下,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利用自己的工程经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运用合理适宜参数,加上良好的判断力,解决问题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