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木材是指已经完成原来使用功能后而被废弃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来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业产出的加工剩余物,运输业及包装业产生的废弃木质材料(如木质托盘、包装箱板、集装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园等地绿化过程中修剪树木产生的枝丫材与灌木,房屋建筑与拆迁产生的废旧木材(包括素面模板、实木模板及覆膜三聚氰胺水泥模板、废旧门窗、地板、横梁、楼板、扶梯、隔板等),家庭及办公用木制品更新换代所产生的废旧家具(如桌椅、床、书橱、橱柜、木沙发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经过防腐、阻燃处理的废弃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铁路用枕木及输变压电用电杆等。
废旧实体木材主要包括废旧家具、实木地板、门和窗户的边框、建筑工地上废弃的建筑木方、实木托盘、实木包装箱、房屋的檩条、梁、柱等。废旧实体类木材占废弃木质材料总量的2/3以上,其数量也相当可观,由于这些木材仍然在力学强度和功能上仍然保留着实体木材的性能,若对其合理有效利用,加工出的产品附加值会更高。
水保存法是将木材存放在河道、河泊等水流速度低而平缓的区域,或将 原木存放在水池中,使木材表面水分呈饱和状态,可预防干裂,同时也可以防止菌类侵害,因木材含水率高则氧气的含量低,变色菌和腐朽菌难以生存,一 般蛀虫也不易产生。
将原木完全浸泡于水中,是有效的保护方法。此方法在我国前期传统的红木家具生产就已经有使用,通常将木材存放在水中达到数月 之久,待木材表面树皮腐烂、脱落后才进行后续的加工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