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评人员必须是认可的国民教育。
2、参评人员需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论文2篇和技术工作总结1份。
申报对论文的发表不做要求,已经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了的论文可作为申报的科研能力参考条件。
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积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答辩
参加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的人员要参加现场答辩,答辩题目不少于2道,破格人员再增加2道题目。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实行学术“一票否决制”。对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员,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工程师,一律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