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生版权纠纷时,能够维护创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以及著作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版权归属导致的版权纠纷案件,并为解决版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也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必要前提。
进行版权登记后会得到相应的作品登记证书,可以在版权交易时作为主张权利的证明文件;当遇到被抄袭等版权侵权纠纷时,这就是证明自己的证据。另外,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企业可享受国家各种优惠政策,还是“双软认定”的前提条件。版权可作为技术出资入股、体现企业实力等作用。
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
1、软件著作权;文字作品;口述作品;
2、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
3、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4、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版权所有人可以根据法律在法律规定的年限内对作品享有独占权。一般而言,其他人需要使用作品,应当事先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但是著作权法也规定了若干情形,在法律规定的使用方式下,该种使用无需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或者无需向其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