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现在的房屋结构与早些年建的房屋结构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所以在对那些房屋拆除之前,必须要对当时的建筑结构有相当清楚的了解,才能保证拆除工作的顺利地进行。
先是内部布局。年代已久的住房内部布局设计有许多非常不合理的地方,更何况在当时关于建筑的设计也比不上今日。所以很多家庭在购买了二手房屋以后,都会重新对家里的布局进行重新装修更改甚至对房子的部分进行拆除。因此,必须对房子的建筑结构有了解才能进行房屋拆除工作。如果是对住房的承重点及基本的承重结构不了解清楚的话还要进行大面积拆除的话,是相当不明智的。当然如果这种工作交给专业的有丰富经验的施工人员来操作的话,这些都是不用担心的。
另外是关于水电路的布局。早些年代的住房里的电路配置上属于比较低的一种,所以建议购买二手房子的人对电路全部进行更换,主要的是近户主线的改造。切记一定要核查一下进户线的负荷,否则内部改造起不了太大的作用。水路改造大多是铁管换PP-R管的改造,一定考虑主控阀的更换,以免以后不好使用。
后是关于暖气的改造。一般来说,80年代的老房子里面的暖气大多是单间串联自己家没有控制总阀,再改造的时候必须供暖期过了以后。为避免影响楼上邻居家供暖效果,改造是建立在不要更换其它管路布局方式的基础之上的。
现实生活中,房屋拆迁、工厂拆迁是非常多的行为,对城市中的房屋进行拆迁时,就需要与被拆迁人协商拆迁补偿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就要签订补偿协议。那么,拆迁公司可以作为拆迁主体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所以拆迁公司不是拆迁的主体。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小区拆迁、工厂拆迁、企业拆迁等服务,下面,我们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建筑拆除的一般规定。
⑴建筑拆除施工应经有关部门审批,必须由有拆除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
⑵建设单位应提供被拆除建筑的详细图纸和相关资料,包括原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使用过程中的改建等全部资料。
⑶施工单位应对作业区进行勘测调查,评估拆除过程中对相邻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并选择的拆除方法。
⑷建筑拆除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①对作业区环境包括周围建筑、道路、管线、架空线路等,准备采取的措施说明;
②被拆除建筑的高度、结构类型以及结构受力简图;
③拆除方法设计及其措施;
④垃圾、废弃物的处理;
⑤采取减少对环境影响的措施,包括噪声、粉尘、水污染等;
⑥人员、设备、材料计划;
⑦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⑸建筑拆除施工前,必须将通入该建筑的各种管道及电气线路切断。
⑹建筑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围栏、警告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⑺建筑拆除作业必须有统一指挥人员,施工前应向全体作业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进行岗位分工和岗位交底,使全体人员都清楚作业要求。
⑻建筑拆除过程中,需用照明和电动机械时,必须另设专用配电线路,严禁使用被拆除建筑中的电气线路。
⑼由于建筑改造、装修工程,当涉及建筑结构的变动及拆除时,应由建设单位提供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否则不得施工。
工厂拆迁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拆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为了保证顺利施工,需要注意下面这些事项。
1、在工厂拆迁施工过程中,应举出生产牌、文明施工。,
2、做好工厂拆迁现场的围护。在工厂拆迁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标志牌、警示标志牌,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实行封闭施工。
3、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拆除方案实施拆除施工作业。拆除前,应先切断电源,并关闭天然气。人工拆除通常应按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当拆除一部分时,应先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拆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帽等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带,不得冒险作业。
4、在拆除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不明电线(缆)、管道等应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经处理后方可施工。如发现有害气体外溢、淹埋或人员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进行东莞工厂拆迁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工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的放置场所。
6、拆除时对拆除物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
7、拆除管道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后,方可进行施工。
8、东莞工厂拆迁过程中要制定技术管理,建立技术档案。
9、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10、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降低噪声的措施。
11、工厂拆迁完工后,应及时将渣土清运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