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设计是从制订出新产品设计任务书起到设计出产品样品为止的一系列技术工作。其工作内容是制订产品设计任务书及实施设计任务书中的项目要求(包括产品的性能、结构、规格、型式、材质、内在和外观质量、寿命、可靠性、使用条件、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等)。产品设计应该做到: (1) 设计的产品应是先进的、高质量的,能满足用户使用需求。(2) 使产品的制造者和使用者都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3) 从实际出发,充分注意资源条件及生产、生活水平,作适宜的设计。(4) 注意提高产品的系列化、通用化、标准化水平。其主要种类有:新产品自行设计;外来样品实物测绘仿制;外来图纸设计;老产品的改进设计。
一、亲密性
所谓亲密性就是把所有相关的东西放在一起,如果把多个具有相关性的东西放在一起,便可以得到更加实用的一件产品,甚至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二、对齐
设计中的所有元素都不应该是随意放置的,它们的存在和位置都应该是有理由的有原因的。每个元素都应该与整体和单个元素之间具有某种联系,这样就能形成一种和谐的美观的视觉感受。
三、对比
对比的核心目的就是要形成主次关系,什么是要优先传递的信息,什么是次要的辅助的信息。
四、重复
重复是设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元素,它们能让整个设计看起来更具有一致性,从而形成统一的设计表现形式。
设计者通过绘制草图会发现各部分的形状、尺寸、比例等方面的矛盾。为了加强或改进某一方面,可能会削弱或恶化另一方面。这时必须权衡轻重,进行协调,以达到综合效果。草图经反复修改认为初步满意后,便可绘制初步总图和估算造价。初步总图严格按比例绘制,选取足够的视图和切面图。 初步总图绘制后,需要请对该类机械有经验的设计、制造和使用人员以及用户或委托设计单位的代表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果如认为设计不适用(如重量、体积太大,造价太高,对结构的可靠性有怀疑等),则须重新进行运动设计,甚至改用别的工作原理和基本结构型式。多数情况是对设计采取某些改善措施。
外观设计亦称“工业品外观设计”。产品外部的艺术或装饰性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形状、式样、色彩或其组合等。不包括其构造方法或原理以及以实现产品功能为主要目的的外观或形状。2008年12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