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部署,夜景设计要与城市和建筑物功能的特点相互吻合。不同功能性质的街道和地段,特定的环境和建筑物,其灯光照明一应有不同的氛围、不同的亮度或不同的风格要求。
城市环境景观的构成要素包括自然物和人工建筑物,既有体态庞然大物又含微观小品,有的重在实用功能,有的突出装饰观赏价值。从过去侧重于功能转化为实用和美学并重。今后要持续性、规范化,有计划的扩展实施和提高技术与艺术水平。
在夜晚的城市中,城市的中心区的建筑较为集中,形成建筑群,建筑群的灯光密度较大,灯光的亮度较高,而城市标志性建筑也常位于中心区里。霓虹广告、灯箱标志、建筑物的内部灯光及外部灯光等等使中心区形成一片片亮的区域镶嵌在道路网中,使城市的中心区结构一目了然。而城市其他部分即单体照明的点点灯光较为均匀,灯光密度较小,亮度较低,种类也较少,成为城市灯光环境的基底,起到辅助作用。
户外亮化工程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城市建设水平,同时表现了一个城市的文化水平.我们国家户外亮化工程发展较晚,在上世纪90年代起开始大规模进行城市夜景改造,发展前景广阔,其能够为城市形象的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做出很大的贡献。
设计规划合理的亮化甚至还能成为一个城市经典的形象代表。
其次就是亮化工程的设计一般要符合城市和建筑的基本轮廓,能够凸显出城市和建筑的特点,不同的建筑和街道,要有特定的设计和环境。烘托出来的效果和分为也就不一样。简单来说就是不同的建筑要有不同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