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锤。用钢板做外壳,内部焊接钢筋骨架后浇筑C30混凝土。或用钢板做成组合成的夯锤。夯锤底面有圆形和方形两种,圆形不易旋转,定位方便,稳定性好,采用较多。锤底面积宜按土的性质和锤重确定,锤底静压力值可取25~40kPa;对于粗颗粒土(砂质土和碎石类土)选用较大值,一般锤底面积为3~4m2;对于细颗粒土(黏性土或淤泥质土)宜取较小值,锤底面积不宜小于6m2。
基坑的夯实范围应大于基础底面。开挖时,基坑每边比设计宽度加宽不宜小于0.3米,以便于夯实工作的进行,基坑边坡适度放缓。夯实前,基坑底面应高出设计标高,预留土层的厚度可为试夯时的总下沉量加50至100毫米。夯实完毕,将基坑表面拍实至设计标高。
施工要求编辑
1.施工前应检查奔锤重量、尺寸,落距控制手段,排水设施及被夯地基的土质。
2.施工中应检查落距、夯击遍数、夯点位置、夯击范围。
3.施工结束后,检查被夯地基的强度并进行承载力检验 [1] 。
夯击遍数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确定,一般情况下,可采用2~3遍,后再以低能量夯击一遍。对于渗透性弱的细粒土,必要时夯击遍数可适当增加。
两遍夯击之间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间隔时间取决于土中超静孔隙水压力的消散时间。当缺少实测资料时,可根据地基土的渗透性确定,对于渗透性较差的黏性土地基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3~4周;对于渗透性好的地基土可连续夯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