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宜选用起重能力在150KN以上的履带式起重机或其他专用起重设备,夯锤起吊应符合提升高度的要求并有足够的措施。自动脱钩装置应具有足够强度,且施工灵活。
基坑的夯实范围应大于基础底面。开挖时,基坑每边比设计宽度加宽不宜小于0.3米,以便于夯实工作的进行,基坑边坡适度放缓。夯实前,基坑底面应高出设计标高,预留土层的厚度可为试夯时的总下沉量加50至100毫米。夯实完毕,将基坑表面拍实至设计标高。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监测和记录工作,包括检查夯锤重和落距,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查,检查夯坑位置,按要求检查每个夯点的夯击次数、每夯的夯沉量等,对各项施工参数、施工过程实施情况做好详细记录,作为质量控制的依据。
强夯的单位夯击能量,应根据地基土类别、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和要求处理的深度等综合考虑,并通过现场试夯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对于粗颗粒土可取1000~3000KN·m/m2;细颗粒土可取1500~4000KN·m/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