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南湖中央商务区核心区项目一期(A-02、A-03、A-07地块)总承包工程
招 标 文 件
工程名称:唐山南湖中央商务区核心区项目一期(A-02、A-03、A-07地块)总承包工程
招 标 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
联 系 人: 姚兴春
发出日期: 2021/1/21
投 标 须 知
凡是获得武汉市盘扣架.钢支撑.工字钢.平面钢模.圆柱钢模租赁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均有责任对招标文件保密。
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写的,投标单位应当认真审阅和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要求、条件、规定和图纸资料,如果投标单位认为该文件有不符合上述精神之处,请以疑问卷书面提出。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由投标单位负责。
本招标文件(含武汉市盘扣架.钢支撑.工字钢.平面钢模.圆柱钢模租赁补充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是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依据。
一、招标文件条款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唐山南湖中央商务区核心区项目一期(A-02、A-03、A-07地块)总承包工程
1.2 工程地点: 唐山市南新道南侧、建设路西侧、卫国路东侧、新岳道北侧围合区域。
1.3 承包方式: 包人工+辅材+小型机具
1.4 承包范围:唐山市南新道南侧、建设路西侧、卫国路东侧、新岳道北侧围合区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等临水临电劳务施工。
2. 武汉市盘扣架.钢支撑.工字钢.平面钢模.圆柱钢模租赁投标单位资格
2.1 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且能提供本年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及生产许可证书及相关产品合格证书。
2.2 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能独立完成本工程,不得转包;
2.3 有专业工程师(项目经理)负责管理现场施工;
2.4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资金实力,近三年内无合同纠纷。
3. 合同工期
3.1 开工日期: /年/月/日具体时间以项目通知为准。
3.2 完工日期:/年/月/日具体时间以项目通知为准。
3.1.1 具体开工日期中标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但总施工工期不得超过其总日历天数。
4. 招标、投标
4.1 质量要求:武汉市盘扣架.钢支撑.工字钢.平面钢模.圆柱钢模租赁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
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质量奖项见总承包人与业主施工合同要求。
4.2 资金实力: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在招标人资金暂时不到位时各中标单位必须连续施工,并确保满足工程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的需要。
4.3 投标报价:本分包工程的报价按综合单价包干执行,所报综合单价应充分考虑施工机械设备、人工、材料、设备、安装、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风险、责任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即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国家法定其他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