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普通的融资租赁公司(比如说设备租赁等),一类是内资试点融资租赁,第三类是金融租赁。种普通的融资租赁公司通常系由外商发起设立,是由省(直辖市)商委部门直接审批,出备案回执。第二类内资试点融资租赁是由境内的大型租赁商、或金控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方,由商务厅及税务部门联合评审,出具备案证明。第三类金融租赁公司则是由境内的商业银行及大型集团企业发起设立,现阶段由中国银保监会负责审批。在申请难度方面,类、第二类、第三类依次增加。
融资租赁公司,目前可以分成:金融租赁公司,普通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是必须由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作为主发起方牵头发起设立的;后者则主要是由境外公司作为主发起机构来发起设立;经常会有投资人了解融资租赁牌照相关事项。
厂商租赁:厂商租赁是设备制造厂商与中租结成战略合作伙伴,以融资租赁方式为购买其产品的客户进行融资,并进行后续设备资产管理的一种业务模式。适用于设备制造厂商。 杠杆租赁:由中租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的租赁方式。中租通过成立一家项目公司,通过投入租赁物购置款项的部分金额,即以此作为财务杠杆,为租赁项目取得全部资金。适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要求: 1、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1.7亿元人民币,且需要实缴验资。 2、拥有五名**相关专业的高管人员、且该类高管具有**或融资租赁企业管理经验3年以上。 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4、股东公司具有与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能突出核心主业,资金来源稳定、股权关系简单透明、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发展战略以及盈利模式清晰,诚信和纳税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