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挖运是控制逆作法施工进度的关键工序,开挖方案还直接影响板的模板形式及侧墙位移的大小,根据基坑的空间和地质条件,可选择是人工挖运或是小型挖掘机挖运。盖挖法施工的土方,由明、暗挖两部分组成。
土方外运
本工程土方采用5t自卸汽车运输,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按招标人要求堆放。施工期间对弃土场进行管理,严禁本工程以外的土方运至本工程弃土场。工程运输污染所涉及的道路,按照路政部门的要求及时清理运输造成的污染。
人工开挖
1.挖土前根据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工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4.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应报告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5.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推土、堆料停放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栏杆,并张挂密目式网。
6.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横向间距离不应小于2~3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抠底挖槽。
7.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撑梁底板上沾黏物必须及时清除。
在施工前,需根据工程规模和特性,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施工导流方式和工程进度要求,施工条件以及可能采用的施工方法等,研究选定开挖方式。明挖有开挖、分部位开挖、分层开挖和分段开挖等。开挖适用于开挖深度浅、范围小的工程项目。开挖范围较大时,需采用分部位开挖。如开挖深度较大,则采用分层开挖,对于石方开挖常结合深孔梯段爆破(见深孔爆破)按梯段分层。分段开挖则适用于长度较大的渠道、溢洪道等工程。对于洞挖,则有全断面掘进、分部开挖和导洞法等开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