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报消防部门审批——出审核意见——按审核意见修改图纸——重新报审——出同意施工意见——审核原件报建设单位存档——工程施工——调试-竣工移交甲方——专业单位检测——出检测报告——报审核单位验收——现场验收——出合格意见——开业前消防检查——出同意开业意见——开业。
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实行持证施工安装调试的建筑消防设施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固定灭火系统:含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 统、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
3.建、构筑物承重结构防火喷涂保护;
4.防火卷帘门及其控制系统。
消防安装工程必要的施工流程:
1、安装准备及材料要求
(1)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未经设计审核或设计审核 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
(2)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进场许可证。
(3)所选用的材料必须在消防部门经过登记并具有消防部门发放的准销证。
2、消防工程施工阶段
喷头安装、报警阀组安装、消火栓箱安装等其它组件安装。
3.、消防系统调试及验收
消防施工许可证办理。消防联动主要对给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电动防火门、消防广播与火灾警报装置、非消防用电切换、电梯等进行控制与切换及消防控制室以外的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动作状态信号的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