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配置轻管理
按照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诸如各类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等均按规范安装了自动消防设施,但一旦取得消防审批手续后,由于施工单位的撤离、工程的交接、产权的变化等因素,多数建筑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的维护保养工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很多设施无人问津,更谈不上落实责任,终导致许多设施形同虚设。
虽然建筑消防设施的投入在工程建设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消防检测、验收越来越严格,但只能保证消防系统验收时处在一个良好的运行状态,而一旦投入使用,随着系统老化、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会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部分建筑物的产权或管理单位忽视对建筑消防设施档案的管理,造成建筑消防设施档案缺失,不能为后期的维护保养提供客观的依据,造成维护保养工作困难大。
加强对建筑维护保养责任落实的监督管理
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及时发现社会单位消防报警设施的违规关闭、故障停机,自动灭火系统的管网压力不足等消防隐患。同时,建议由物价部门核准,统一维保收费标准,使维护保养价格更加合理和透明化,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市场。要加大对社会单位落实建筑维护保养制度的监管力度,促使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到位。
建筑设施为何要进行消防维护保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2、《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第十条: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后,建筑物的所有者或则管理者应当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和值班人员,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3、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的测试检查、检验检查和维修保养应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或具备相应消防设施安装资质的单位依照本规定实施。公安消防机构应将建筑消防设施是否与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或具体相应消防设施安装资质的单位签订维保协议纳入防火监督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