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配合方法与质量合格证体系
1. 维护人员应熟悉消防工程中系统的工作原理及操作方法.
2. 维保人员应了解消防系统主要设备的安装位置及水源情况.
3. 对消防系统各供水控制阀作状态标识.
4. 维保人员应与甲方消防值班人员密切配合,指导,协助甲方管理人员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5. 甲方值班人员在日常巡查时,保证消防系统
的各供水网充满压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不利点压力大于0.05MPa,发现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维护人员.
6. 月,季,年度检查时发现管网有渗漏,阻滞或接到甲方管理人员通知系统异常时,应及时检查处理.设备器件有问题,需要更换维修时,必须
尽快处理,不得无故拖延.
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要求
在施工现场生活区一般会搭建大量的供人员办公、住宿的临时用房,平时会有大量的现场工作人员活动及休息,一般这些临时用房都不能按照正式的办公楼、宿舍楼等进行防火设计,给施工现场消防带来隐患。所以,本着既经济合理,又能确保消防基本要求的原则,对临时搭建的宿舍、办公用房提出下列防火要求: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临时用房是金属夹芯板房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2、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平方米。
3、建筑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大于25m。
4、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m;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m。
5、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6、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平方米,其它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
7、房间内任一点至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
8、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组合建造功能用房的防火要求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较多,且其布置受现场条件制约多,不同使用功能的临时用房可按以下规定组合建造。组合建造时,两种不同使用功能的临时用房之间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其防火要求应以等级要求较高的临时用房为准。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1、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2、现场办公用房、宿舍不宜组合建造。如现场办公用房与宿舍的规模不大,两者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300平方米,可组合建造。
3、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组合建造;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组合建造;餐厅与厨房操作间可组合建造。
4、会议室宜与办公用房可组合建造;文化娱乐室、培训室与办公用房或宿舍可组合建造;餐厅与办公用房或宿舍可组合建造。
5、施工现场人员较为密集的用房,如会议室、文化娱乐室、培训室、餐厅等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的防火要求
既有建筑居住、营业、使用期间进行改建、扩建及改造施工时,考虑到施工现场本身引发火灾的危险因素就较多,因此会具有更大的火灾风险,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所以必须采取多种防火技术和管理措施,严防火灾发生,施工中还应结合具体工程及施工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管理制度。
3、施工区的消防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进行疏散演练;
5、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