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定起重量:叉车的额定起重量是指货物重心至货叉前壁的距离不大于载荷中心距时,允许起升的货物的重量,以 T(吨)表示。当货叉上的货物重心超出了规定的载荷中心距时,由于叉车纵向稳定性的限制,起重量应相应减小。
载荷中心距:载荷中心距是指在货叉上放置标准的货物时,其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壁的水平距离T,以mm(毫米)表示。对于1T到4T叉车规定载荷中心距为500mm。
起升高度:起升高度是指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叉车满载,货物升至位置时,货叉水平段的上表面离叉车所在的水平地面的垂直距离。
门架倾角:门架倾角是指无载的叉车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门架相对其垂直位置向前或向后的倾角。前倾角的作用是为了便于叉取和卸放货物;后倾角的作用是当叉车带货运行时,预防货物从货叉上滑落。一般叉车前倾角为3°~6°,后倾角为10°~12°。
起升速度:叉车起升速度通常是指叉车满载时,货物起升的速度,以m/min(米/分)表示。提高起升速度,可以提高作业效率,但起升速度过快,容易发生货损和机损事故。国内叉车的起升速度已提高到20m/min。
行驶速度:提高行驶速度对提高叉车的作业效率有很大影响。对于起重量为1T的内燃叉车,其满载时行驶速度不少于17m/min。
1. 额定起重量:指货叉上的货物重心位于规定的载荷中心距上时,叉车应能举升的重量。(单位kg)
2. 载荷中心距:指货物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端面的规定距离。
国家规定:Q(代表载重量)重型叉车
采用柴油发动机作为动力,承载能力 10.0~52.0吨,一般用于货物较重的码头、钢铁等行业的户外作业。
集装箱叉车
采用柴油发动机作为动力,承载能力 8.0~45.0吨,一般分为空箱堆高机、重箱堆高机和集装箱正面吊。应用于集装箱搬运,如集装箱堆场或港口码头作业。
侧面叉车
采用柴油发动机作为动力,承载能力 3.0~6.0吨。在不转弯的情况下,具有直接从侧面叉取货物的能力,因此主要用来叉取长条型的货物,如木条、钢筋等。
叉车装卸
(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2)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的视线。
(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货叉车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木垫等,以免碾压物飞起伤人。
(5)用货叉叉取货物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小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与坚硬物体碰撞。
(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
(8)叉车叉物作业,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9)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