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条为了做好钢丝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等规定,制定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钢丝绳产品生产许可的实地核查、产品检验等工作,应与通则一并使用。
第三条钢丝绳产品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证。
第四条钢丝绳是由多根钢丝围绕一个中心或多个绳股围绕一个绳芯螺旋捻制而成的结构。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钢丝绳发证产品单元按用途划分为通用和专用钢丝绳2个单元。产品单元划分、产品品种及结构类别见表1。
为合绳加工的绳股以及利用钢丝绳加工的索具,不需要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表1 钢丝绳产品单元、品种及结构类别
序号
产品单元
序号
产品品种
结构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