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抽检重点品种如果抽检依法确认不合格,将要及时下架退市,退市后的食品要销毁处理。
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不合格食品销毁处理方法:
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4、可能造成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过期的食品应当做好销毁记录,包括销毁的品种和数量,销毁时间、原因、方式,销毁经办人、证明人、负责人等内容。销毁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销毁过程应当视频录像,视频录像资料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