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评审要求及评定条件
一、申报范围,对象: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可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资格。
二、工程师专业分类:
1 工程师类:工民建、道路与桥梁、土木工程、土建监理、土建结构、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管理、造价、地质勘测、测量、监理工程师、建筑监理、路桥、机 械、机械设计、铸造设计、机械制造、机电、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机械(自 动化)、电气、电气设备、电气工程、建筑水电安装、暖通空调安装、计算机技 术、通信工程、电子仪表、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及应用、电子技术、光电子 技术、建筑装饰、环境艺术设计、水利水电、水电工程、给排水、市政、市政 工程等.
工程师职称申报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表;
2 专业学历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两面);
4 二寸彩照1张;(高级职称附中级职称或初级职称)
(1)专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认可的学历。
(2)专业技术人员所学的专业应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可理解为同一大类。
四、资格初定后,分别由相关省;市(部分是区)人事职称部门负责办理及发放。
正规审批,备案;官方网站验证,保证证书法律效力。
1、内部审核
2、放宽流动人才的限制,各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可以评审
注:申报评审职称不受户籍、档案、单位性质和身份的限制。